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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第十一卷 汪可受

作者:蒲松龄来源:互联网2013-12-10 10:28:00
聊斋志异第十一卷 汪可受

湖北黄梅县有个叫汪可受的人,能记住他前三生的事。一世他是个秀才,在寺庙里读书。寺里的和尚有匹母马,生下一投小骡子,汪可受很喜欢,就把它抢走了。他死以后,阎王爷检查簿册,对他如此贪婪的事很生气,就罚他转生为骡子,偿还给给寺里的和尚。他处生为骡子后,和尚很爱护他,他想寻死但找不到机会。等他长大之后,就想跳到深谷,又恐怕辜负了和尚豢养的恩情,到阴间惩罚的更厉害,便安下心来好好干活。过了几年,他的罪孽偿还完了就死了。他又投生在一个农民的家里,他一掉在产褥上就会说话,父母以为他是个怪物,就把他杀了。

他转生到了汪秀才家,王秀才年近五十,剩下来个男孩,很是高兴。汪可受一声下来就聪明懂事,但想起前生因为说话太早被杀,便不敢说话。长到三四岁时,人们还以为他说哑巴。一天,父亲正在做文章,恰好有个朋友前来拜访,父亲放下笔去接待客人。汪可受进书房见到父亲未做完的文章,不由得手痒,就代父亲做完了文章,父亲回来发现文章已经写好,便问:“什么人来过?”家人说:“没有人来。”父亲同十分疑惑。第二天,父亲故意写了个题目放在书桌上随即就出去了。过了一会儿,就回来,蹑手蹑脚地走进书房。他发现儿子正伏在桌子上,文章已经写了几行。儿子忽然看见父亲,不觉叫出声来,跪倒在地,求父亲免他一死。父亲握着他的手说:我家只有你这个儿子,既然你会写文章,这是家门大幸呀,为什么要躲躲闪闪的呢?“从此,王秀才更加认真地教儿子读书,汪可受少年时就中了进士,官做到大同巡抚。

原文

湖广黄梅县汪可受能记三生:一世为秀才,读书僧寺。僧有牝马产骡驹,爱而夺之。后死,冥王稽籍,怒其贪暴,罚使为骡偿寺僧。既生,僧爱护之,欲死无间。稍长,辄思投身涧谷,又恐负豢养之恩,冥罚益甚,遂安之。数年孽满自毙。生一农人家。堕蓐能言,父母以为不祥,杀之。

乃生汪秀才家。秀才近五旬,得男甚喜。汪生而了了,但忆前生以早言死,遂不敢言,至三四岁人皆以为哑。一日父方为文,适有友人过访,投笔出应客。汪入见父作,不觉技痒,代成之。父返见之,问:“何人来?”家人曰:“无之。”父大疑。次日故书一题置几上,旋出;少间即返,翳行悄步而入。则见儿伏案间,稿已数行,忽睹父至,不觉出声,跪求免死。父喜,握手曰:“吾家止汝一人,既能文,家门之幸也,何自匿为?”由是益教之读。少年成进士,官至大同巡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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